海峽殖民地(英语:Straits Settlements),是英國於1826年至1946年對位於馬來半島的三個重要港口和天定馬來群島各殖民地的管理建制。最初由新加坡(星加坡)、檳城和馬六甲(麻六甲)三個英屬港口組成,因此被当时當地華人稱為三州府或者叻嶼呷。[1]
英屬東印度公司時期[编辑]
1786年,英属东印度公司与吉打苏丹签下1786年英吉条约。条约中写明英属东印度公司在吉打受到敌人攻击时需帮忙,还有不能袒护吉打的敌人。并每年给与吉打苏丹30000西班牙元,以换取槟岛拥有权。
1824年,荷蘭為了獲得整個蘇門答臘島的統治權,與英國簽訂了1824年英荷條約。在條約中,荷蘭將馬來半島上的馬六甲割與英國,以換取英國放棄蘇門答臘上的明古連地區。
而英屬東印度公司,在1826年決定整合在馬來亞的三個港口屬地,新加坡、檳城和馬六甲組成海峽殖民地。首府初時設於檳城,1832年遷往新加坡。
英殖民地部直轄時期[编辑]
1867年4月1日,英倫政府殖民地部正式接管海峽殖民地,並將其劃入直辖殖民地(Crown Colony)之列,總督駐守於新加坡。與此同時,印度洋上的聖誕島和科科斯群島劃歸海峽殖民地管轄。在此同時,海峽殖民地總督兼任英國駐馬來亞和汶萊這兩個英保護國的高級專員。1874年,隨著《邦咯條約》的簽訂,天定和附近島嶼被納入殖民地的範圍。1906年10月30日,北婆羅洲沙巴的納閩港也劃歸海峽殖民地。
在二次大戰期間,海峽殖民地,除了科科斯群島外,都被日軍佔領。而科科斯群島則劃歸錫蘭代管。二戰過後,海峽殖民地各個港口重歸英國統治。在戰後初期,英國對各港口施行軍法統治。
那時候使用的货币为叻币,至1939年起改为马来亚币。
1946年4月1日,英國宣佈解散海峽殖民地,新加坡成為獨立的一個直辖殖民地,並管轄科科斯群島和聖誕島,直至兩島分別於1955年和1957年劃歸澳大利亞。而檳城與馬六甲便和馬來聯邦四州及另五个马来属邦合組為馬來亞聯邦。而納閩則於同年7月15日劃歸英屬北婆羅洲,成為後來馬來西亞联邦直辖区的一部分。
参考资料[编辑]
- ^ 叻嶼甲、叻嶼岬等。「叻」是「石叻」或「叻埠」(新加坡)、「嶼」是檳榔嶼、「呷」是馬六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