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1 年,印度(英国),孟加拉管辖区。铜币。
铸币厂:加尔各答 面额:1 币地区:印度(英国)铸币年份:1831 年(第 37 年)参考:Pridmore 209,KM-57。
直径:23毫米 材质:铜 重量:6.13克
英国东印度公司是一家英国股份制公司和大型企业,后来(自 1707 年起)成立为与东印度群岛进行贸易,但最终主要与印度次大陆进行贸易。东印度公司主要从事棉花、丝绸、靛蓝染料、盐、硝石、茶和鸦片贸易。该公司于 1600 年获得皇家特许状,成为几家类似的欧洲东印度公司中历史最悠久的一家。该公司的股份由富商和贵族所有。这是英国股份制公司的一个例子。政府不拥有股份,只有间接控制权。该公司最终用自己的私人军队统治了印度的大片地区,行使军事权力并承担行政职能。公司在印度的统治实际上始于 1757 年普拉西战役之后,一直持续到 1858 年,当时,在 1857 年印度叛乱之后,1858 年印度政府法案导致英国王室在新的英国统治下直接控制印度。 1874 年,东印度股票红利赎回法案通过,印度政府法案使该公司变得残破不堪、无能为力、过时,导致该公司于 1874 年解散。其职能已完全被英国统治下的官方政府机构吸收,其私人军队已被英国王室收归国有。
孟加拉管辖区最初包括东孟加拉和西孟加拉,是英国在南亚及周边地区的殖民地。它包括现在的孟加拉国境内的地区,以及现在的印度西孟加拉邦、阿萨姆邦、比哈尔邦、梅加拉亚邦、奥里萨邦和特里普拉邦。槟城和新加坡在 1867 年被并入海峡殖民地之前,也曾被视为管辖区行政的一部分。
1699 年,加尔各答被宣布为东印度公司的管辖城,但孟加拉管辖区的正式起源可追溯到 1765 年东印度公司与莫卧儿皇帝和奥德纳瓦布签署的条约,该条约将孟加拉、梅加拉亚邦、比哈尔邦和奥里萨邦置于东印度公司的管理之下。
在其鼎盛时期,逐渐吞并了北方邦、北阿坎德邦、旁遮普邦、哈里亚纳邦和喜马偕尔邦等土邦以及现印度的恰蒂斯加尔邦、中央邦和马哈拉施特拉邦的部分地区,以及西北边境省和旁遮普省(均属于现在的巴基斯坦)和缅甸大部分地区(今缅甸)。
1874 年,包括锡尔赫特在内的阿萨姆邦从孟加拉分离出来,成立了一个首席专员公署,1898 年,卢沙伊山地区也被并入该行政区。
孟加拉总督府与马德拉斯和孟买总督府不同,最终涵盖了中央省(Madhya Pradesh)以北的所有英国领地,从恒河和布拉马普特拉河的河口到喜马拉雅山以及旁遮普。1831 年,西北省成立,随后与奥德一起被纳入联合省(北方邦)。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整个北印度被划分为四个副总督区,即旁遮普、联合省、孟加拉、东孟加拉和阿萨姆以及西北边境省,由一名专员管辖。